河北大学校园车祸肇事者李启铭之“我爸是李刚”
李启铭为河北传媒学院08级播音主持专业学生(于2008年6月正式毕业,在保定某单位实习),于2010年10月16日开车在河北大学校区某超市门口撞倒两名女学生后,不但没有停车,反而若无其事一脸轻松,继续开车接其女友而被网友谴责。
个人简介
姓名:李启铭,又名李一帆 院校:河北传媒学院08届播音主持专业的学生
年龄:22岁 出生年份:1988年 父亲:李刚(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确为李刚) 肇事车辆:大众迈腾轿车 肇事车牌:冀FWE420 成名事件:河北大学“校园车祸”一案 案件简介:2010年10月16日,河北大学校园内发生了一起车祸,两名女生被撞,一名死亡,这件事在河北大学校园内掀起了轩然大波,“官二代”、“醉酒驾车”、“肇事逃逸”这些扎人的字眼让学生们群情激愤,网络上的过激言论更是层出不穷,人肉搜索已经将肇事者的姓名身家完全曝光。其父亲李刚系保定市北市区公共安全专家局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
事件回放
超速车撞“飞”两女生,其中一人轮滑。一位没有穿轮滑。 河北大学“校园车祸”案李启铭酒驾现场
2010年10月16日21时40分,一辆黑色轿车从学校南门驶入(据警方称,当时车内有两人,包括肇事司机和他的朋友)。校门口的保安称,轿车进校门的时候车速并不快,但进校约一百米后突然加速,在经过坤舆湖边易百超市门口时,将两名玩轮滑的女生撞飞。 “当时声音很大,‘砰’的一声,就看到两个女孩被撞飞,腾空很高。”这位目击同学说。女孩落下后又被车前挡风玻璃和反光镜再次撞到。 有同学看到,黑色轿车在撞车前经过转弯处时,就车身摇摆不定,无减速意思。撞击后听到了明显的刹车声,但车速依然很快。 两名女生是河北大学商学院的大一新生,其中陈姓女生当场昏迷,头部有血迹,疑为撞倒后头部着地所致。张姓女生倒在路边呻吟。 大部分目击学生称当时车速“70码到80码”,但一位经常开车的老师告诉记者,进校后,有三个减速带,如果车速80码会翻车,他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车速应在40码左右。 “学校进门有警示牌,要求时速5公里之内。新校区有两万多学生,40公里的时速必然会发生事故。”这位老师说。 目前,伤者陈某因抢救无效不幸死亡。张某病情稳定,无生命危险。保定市公安交警二大队已成立事故调查专案组,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及责任追究工作。
肇事狂言
撞人后放狂言,“我爸爸是李刚,有本事你们去告”! 10月16日晚9时40分许,河北大学新校区易百超市门口,一辆牌照为冀FWE420的黑色轿车疾驶而过,撞飞两名穿着轮滑鞋的女生,撞人后司机不管不顾,扬长而去。 据目击者介绍,当时黑色轿车车速超过70码,一女生被撞飞十米开外,另一女生被车轮碾过,车窗玻璃粉碎。肇事者在撞人后没停下来,而是开向馨雅楼接女朋友。接到人后,竟扬长而去,在校门口被拦截。令人震惊的是,肇事者在被拦截后态度嚣张,狂言“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据了解,被撞的两名女生都是河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的大一新生,分别为陈某和张某。17日下午5时许,陈某因抢救无效死亡,伤者张某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
网友爆料
消息不胫而走,网友们对肇事者的嚣张跋扈极度愤怒,并自发人肉搜索。肇事者名为李启铭,又名李一帆,22岁。随后,网友们将其手机、QQ等曝光。19日,有网友将李启铭一些生活照,及其女友照片悉数挂到网上。 另外,一名河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女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去世的陈姓女生是她的师妹,名叫陈晓凤,为人十分温和,父母事发当晚赶到保定。
记者调查
其父确为某公安分局副局长 “我有几个好朋友读中学时跟他一个班,一眼就认出来了,所以我才敢肯定是李启铭。”ID为“河北义工”的网友率先在论坛发帖,曝光其身份。“河北义工”自称是河北大学学生,发的现场图片是其他学生提供的。 18日,对于记者的采访,河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选择回避,一工作人员称公安机关已经介入,现在无法提供其它信息。 当天,有当地媒体调查确认,肇事者为李启铭,其父确实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长。
警方回应
不论背景将依法严肃处理 目前,保定市公安局已经对外发布案情通报,肇事者李启铭,又名李一帆,男,22岁,系保定某单位实习生。10月16日21时40分许,李启铭酒后驾驶朋友的黑色轿迈腾车(车牌号:冀FWE420)到河北大学送朋友,在河北大学新校区生活区,将穿着轮滑鞋的两名女生陈某、张某撞伤。事故发生后,李启铭仍驾车继续行驶,在男生宿舍附近调头原路返回至学校门口时,被保安和学生截住。 据警方介绍,16日晚发生在河北大学的轿车肇事案引起各方关注,警方认定肇事司机李启铭系醉酒驾驶,案件定性为交通肇事逃逸案,目前,李启铭已被刑事拘留。对李启铭自称有背景,警方表示,无论其是否有背景,都将依法严肃处理。
李启铭朋友是否担责?
案件中,李启铭系酒后驾驶朋友轿车。与李启铭同饮酒的朋友,见其酒驾,有无尽劝导阻止义务?如肇事车辆真正车主也一同饮酒,并将车借给李启铭,是否应承受双重处罚?
校园道路适用交通肇事罪?
事故发生后,网上热议警方对此事件的处理。河北大学一位法学教授告诉记者,他认为这一事故更应定为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非交通肇事罪。因为学校道路并非公共道路,因此不适用于交通法。 律师周泽认为,校内道路仍为公共道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周泽说,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观上为故意,但肇事车主几乎在主观上都并不愿意发生事故,他认为警方以交通肇事逃逸罪对肇事车主进行刑事拘留是正确的做法。 但是,相反的观点则认为:一方面,即使在公共道路上发生事故,如果其犯罪行为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则该行为同样应该定性为该罪。另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故意”的定义并不是“愿意”发生事故,而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第14条)同时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18条第4款)本案中,李启铭在醉酒状态下于人群聚集的校园超速行驶,造成了一死一伤的惨剧。可能这种结果不是他“希望”的,但是不顾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超速驾车,按照社会一般人的常识,这种情况是非常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故可以推定李启铭对这一事故的发生存在“放任”心理,构成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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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李刚”被网友恶搞发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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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校园车祸肇事者李启铭其父李刚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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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thought on “河北大学校园车祸肇事者李启铭之“我爸是李刚””
我爸是李刚,喝酒驾车很正常;
我爸是李刚,开车撞人也嚣张;
我爸是李刚,校长听说心发慌;
我爸是李刚,死者同学不敢帮;
我爸是李刚,现在被抓泪汪汪;
我爸是李刚,道歉作秀也是装。